英语作为一门实用性学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每个人的必修课,不管是想出国留学还是为自己的求职简历上增添一些分量,英语和每个人未来的生活都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我所在的学校,有两位做清洁的大妈,有次我从她们身边经过,突然一声带着本地口音Sorry,惊得我恍如大热天喝了冰镇啤酒,不由得一个机灵意识到时代真的是在如此迅速的变迁。
然而,作为一个从业多年并一直致力于知道学生语言输出的老师,我发现想说一口过得去的口语对于很多学生来说真的是磨练而并非仅仅是考验。我所教过的学生不乏英语底子深厚,精研词汇语法的”大牛”更有死磕托福、雅思口语,始终难以逾越的“考鸭“。思来想去心里多有感慨,便有心将一些经验和心得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番。
首先要说的是英语这门语言说得专业一点它是一种形式语言,很注重结构和组织的方法;说得通俗一点,说英语句子的框架,重于语言的内涵举个例子,大家请看下面的句子:
In the learning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which is necessary for everyone who wants to be successful in the future one has to work really hard.
看着挺长说白了就是未来想成功的人一定要努力学习英语。所以大家在进行语言的输出训练的时候,要注重一些固定的表达方式和语法结构所能传达的内涵。
状语是用来说明这个句子所处的情景,表达处所,时间,原因等等。表语表达的是主语所具备的的特征。所以我们想要说明一个事物的特征就选择主-系-表结构,而想要说明一件事情发生的背景就会想到用状语来表示,然后在选择相应的语法结构比如介词短语,非谓语结构等等来表达。
其次,口语表达的训练在我看来所实现的就是让一个学生了解自己不需要把英语单词简单的根据自己想表达的汉语意思堆砌起来,也能有其他的方法。
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语言的流利度。这里要讲的就是,我们可以利用三大句型的转换来使语言的表达更加顺畅。例如
考官问到:If you can travel, where would you choose to visit?
有很高比例的考生定这时候开始把考官的这句话先翻译成中文:
如果你能旅行,啊:Yes, I like travel.马上这个在心里不知酝酿了多少遍的句子就脱口而出,紧接着就开始自己滔滔不绝,仿佛是在表达对考官的景仰,,,
实际上我们一听完这个句子,就会找到句子的主语和谓语然后再开始组织自己的语言,I choose to go and see 这一个答案在大脑中形成,然后稍加修饰:
I really like to see the Tibet as it was believe by many to be the very place nearest to heaven.
这样的句子若是经过两次的翻译再造出恐怕考官就真的要怀疑我们的流利度了。因为即使是 native speaker 也很少会凭空去造一个句子出来而多半会顺着对方的思路把特殊疑问句打回原形,变成一个陈述句来表达。
最后,我想和一些常常和外籍教师在一起学习的同学说几句心里话,不可否认外籍的教师有作为一个native speaker的对于语言文化背景的深刻理解,但我们不能不注意他们表达中的随意性,由于学生水平往往参差不齐外教经常需要用最简练的语言来进行授课,这样就是的语句的语法结构变得非常的不明显,所以经常会见到一些出国留学回来,尤其是在美国,的同学说话的时候语言一定可以达意但是表达总是出现各种语法的问题。所以,希望同学们有时间的话还是找一些不错的小短文,非常好是一些短篇的小故事,先自己读懂了,然后在自己提问文中的要点,最后呢进行复述的训练,这样就可以避免单纯表达过程中的随意性,并且能够增强自己的动词词组的搭配和其他短语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