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针对高校艺术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四类特殊类型招生都做了明确要求。
1、关于高校保送生,2024年起,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安排在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均安排在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鼓励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
2、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3、关于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4、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冰雪等9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
高校保送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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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资格条件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22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 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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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工作要求
鼓励高校重点安排基础学科相关专业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高校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倾斜力度。2024年起,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安排在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均安排在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鼓励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鼓励退役运动员发挥专长,申请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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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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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着眼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已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2年继续采取相同招生办法。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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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指导,考虑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考科类(如音乐类统考分设声乐、器乐,舞蹈类统考分设舞种)并公布其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各省(区、市)省级统考组考、成绩发布等工作应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划分要求准确报送本年度招生专业子科类对照信息。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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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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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根据本省(市)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制定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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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制订本校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有关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有关高校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进一步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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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相关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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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定位
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艺术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考生;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艺术团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不具备建团条件或未设立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相应艺术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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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须编制并公布艺术团年度分项目招生计划。高校应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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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适当提高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 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 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 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 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关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 一确定正数值)。试点高校应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加强沟通,对相关考生数据进行合理转换,不得降低录取要求,确保平稳过渡。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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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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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冰雪等9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各地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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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 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 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 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